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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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2 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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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团中央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决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形势的不断发展,团中央系统的对外交往工作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比过去大为丰富了,涉外部门也比过去增多了,出现了多渠道、多方面地广泛利用对外交流,为党政外交、四化建设和国内青年工作服务的生动局面。但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多头向上、互不通气、缺乏协调的情况,给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为进一步促进团中央系统各方面的外事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外事工作要加强归口管理的有关精神,团中央书记处就加强团中央系统的外事归口管理问题决定如下:
一、团中央国际联络部作为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团中央系统外事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政策指导,及时向团中央各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部门通报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组织团中央系统各方面互相介绍各自外事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及时向书记处报告团的系统外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利上下沟通,左右知情,把握政策,相互学习。
二、团中央各直属单位有关向国外派遣代表团、邀请外国代表团来访、请中央领导会见外宾的向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或外交部的请示等上报文件,应由国际联络部切实负责把关,核准之后经书记处审批,再统一上报。
各单位的请中央领导同志会见外宾的请示件中须附代表团背景材料及谈话要点建议,经书记处批准后,由团中央国际联络部统一对上联系。
三、团中央直属单位经批准后可接待外国来访团组。在制定接待计划时需与团中央国际联络部会商,国际联络部要认真予以政策指导;凡到地方需共青团组织负责接待的,其接待计划由团中央国际联络部核阅后报书记处审批,可以团中央接待计划(中青联计字)下发。
需要团中央机关各部门参加的外事活动,特别是外国记者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采访、拜会等,由国际联络部负责协调安排,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接待任务。
四、为贯彻上述决定,由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制定实施细则及程序,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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